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大兴房地产开发有限与被上诉人北京书洋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二审一案中已由贵院受理并开庭审理。现由于被上诉人北京书洋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双方之间的纠纷已经解决,特申请撤回上诉,请予以批准。此致
__市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A
__年__月__日
申请人:李__,男,1953年5月8日生,白族,云南省大理市人,居民,现住大理市下关镇金星三社__号。身份证号码532901________,联系电话138872____X。
申请请求:
请求撤回对贵院(2015)大民初字第__X号案件的起诉。
申请理由:
李__诉张__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李__于二0一0年二月二日向贵院起诉李__诉张__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案件号为:(2015)大民初字第__X号。
现申请人李__和被申请人张__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已经得到维护,诉讼目的已经达到。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1条之规定,决定撤回起诉,请贵院予以批准。
此致
__市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A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