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乙方需服从创业园物业管理办公室的物业管理规定,并交纳物业费用。否则,甲方及物业管理办公室有权停止服务,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装修条款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其装修改建不得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不得影响楼梯消防通道使用,不得影响厂房整体外观和其它相邻用户。
第九条 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提前终止合同
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过2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过3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甲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向甲方交回租赁物;
(2)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3)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 )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3、如果甲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在合同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乙方支付相
等于保证金 倍的款项作为赔偿。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策变化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3、凡因房屋质量问题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及时处理,及时理赔。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租赁物及附属物均应处在可运行状态。
第十三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第十四条 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参份,甲、乙、集聚区管理局各执壹份。
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 方(印章) 乙 方(印章)
代表人: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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