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5.因工伤或病害等无能力工作等原因的。
七、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节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效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感部门举报。
八、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感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在附补充协议。
甲乙双方自愿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乙方签名:
公章
签名日期: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终止日期年月日。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规定。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