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同细节说明:
1、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或部分腾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出的房间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签订协议。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通过甲方与乙方接触。
(3)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1)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要时与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护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的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订工期变更协议。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对乙方造成误工的,应付误工费。
(3)应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因此造成乙方的误工损失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4、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以《xx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工艺及验收标准(YHG32-97)》,为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友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变更
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需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定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6、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3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末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3天内,结清尾数。
7、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的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2)凡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材料设备表中注明品牌、规格或质量标准并经甲方签字认可,如与材料设备不符,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安全生产和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