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企业间的合作关系,促进企业间的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安排设计人员驻点甲方办公场所,配合甲方接洽装修客户并绘制相关设计图纸。
二、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保持独立性,甲方如要乙方下属人员配合工作,须征求乙方意见,乙方在遵循轻重缓急原则下安排人员配合甲方工作。
三、甲乙双方保证不向外界透露各自商业秘密。
四、乙方介绍装修客户给甲方,若交易达成,甲方应按装修合同标的款的5%支付给乙方作为佣金,该佣金的支付进度和方式按照客户交纳装修工程款的进度和方式。
五、甲方如需乙方工作人员到除市区外的工地,须报销乙方的来回车费。
六、乙方负责甲方客户的接洽,设计和工地跟踪服务,甲方应按装修合同标的款的3%支付给乙方作为设计提成,该提成的支付进度和方式按照客户交纳装修款的进度和方式。
七、除正常装修设计外,零星图纸的设计,甲乙双方商量后确定,费用一次性支付。
八、乙方不承担办公场所发生的租金水电网络等费用。
九、本合作协议有效期为年,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十、本协议到期,双方不提异议,协议继续有效。
十一、本协议双方应严格信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十二、如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东莞市仲裁委员会裁决。裁决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合同继续有效。
十四、不可抗力
1、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等等不可抗力事故,将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对方。并尽快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进行确认。
2、双方尽快根据此项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协商本合同的进一步执行问题。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履行合同的延误或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负法律责任。
十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